2008年嘉应学院音乐系舞蹈学(师范)专业校考术科面试要求
一、舞蹈术科考试项目
舞蹈学(师范)专业术科考试总分满分100分。
考试项目包括:
1. 必考项(占30%):视唱练耳
2. 主考项(占50%):
舞蹈作品表演:自选舞蹈作品一个(舞蹈种类包括古典舞、民间舞、芭蕾舞、现代舞和当代舞),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。自备录音带(A)面第一首或CD。穿着练功服,不得穿演出服。
3. 副考项(占15%):
即兴舞蹈表演(听指定音乐片断,现场即兴表演)
4. 加试项(占5%):钢琴、声乐或器乐
说明(1)视唱练耳内容参见音乐专业说明。
(2)加试项自选中外曲目一首。
二、考试成绩计算办法
必考项、主考项、副考项、加试项均按照满分100分进行评分,考生舞蹈术科考试的总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:
总分 = 视唱练耳得分×30% +主考项得分×55% + 副考项得分×10% +加试项得分×5%(注:加试项得分在40分以下的,不计入总分)